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财务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
二、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高等学院财务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负责执行、监督、检查,促进财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负责编制学院年度综合财务预算,包括教育事业财务预算及基本建设财务预算;负责编报教育事业经费、基建经费财务年度决算报表。
四、负责办理日常会计业务,真实反映经济活动情况;严格执行财务预算,负责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确保收支平衡。
五、负责学院资金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管好、用好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负责学院财产财务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产权登记、清仓查库等工作。
七、负责学院各项收入的收缴工作,管理发票、收据和学院有价票据等;办理有关代扣代缴税款业务;监督、检查学院内行政事业性及其他各项收费,实行学院内收费许可证制度。
八、负责发放工资、助学金及办理开户单位的结算工作。
九、负责学院会计档案的归集、管理。
十、定期检查和分析学院财经情况,参与学院有关财经工作的研究和决策。
十一、负责对财会人员进行有关财会制度、业务知识和岗位的培训;与人事处门共同负责对学院财会人员会计证的年审、核签等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财税物价大检查、审计及清产核资等专项检查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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