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公告

2022年03月23日 00:00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13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3年,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多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自治区唯一一所以培养交通运输类专门人才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是交通运输部“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同时也是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和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院校,被誉为“新疆交通运输人才的摇篮”。

学院主动适应国家“一带一路”和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突出综合交通运输行业特色,围绕综合交通发展设有道路桥梁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运输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工程学院、人文基础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八个二级学院。开设有土木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能源与动力工程、物流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5个与本科院校联合开办的应用型本科专业,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水路运输安全管理、智能交通技术等37个全日制高职专业。

多年来,学院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坚持“团结、进取、务实、创新”的校风和“励学笃行”的校训,培养政治上可靠,基础理论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xjjtedu.com,下同)发布招聘信息。

信息发布有效时间为发布当日至2022年3月30日。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详见招聘岗位信息,附件1)。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六)应聘者为民考民或双语班考生,国语水平需达到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七)应聘者具备岗位条件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1年3月14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6年3月14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1年3月14日(含)后出生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6年3月14日(含)后出生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8月1日前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外,高校未毕业的在读本科、研究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第一批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3月30日;第一批岗位录用不足名额,将开展第二批招聘,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网络邮箱报名。

(三)报名邮箱:2683455088@qq.com。

(四)联系人:刘老师 0991-3392333。

(五)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1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信息须一致。

(六)邮箱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选择1个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将如下材料扫描合并为1个PDF文件,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

1、《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照片处需贴本人近期免冠照。

2、居民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需学历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毕业生推荐表,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4、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需党组织印章)。

5、高考为民考民或双语班的应聘者,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或MHK四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6、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应聘者,提供相应职称证书或批准资格文件。

7、岗位要求具有相应资格的,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8、毕业论文(或开题报告)、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

9、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10、网报材料与具体岗位要求不符合或者不完整的,视为审查不通过。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八、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3392009

九、相关待遇

(一)工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执行,在津贴、补贴、福利和调资等方面与编制内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及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学院相关规定统一执行。

(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在住房分配、年度考核、绩效奖励、考核与考勤管理等其它方面与编制内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疫情防控期间,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适时调整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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