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 补贴工作的通知
2017年01月10日 00:00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
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5〕29号)及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范围
我院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范围为毕业年度内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身患残疾、本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家庭”指直系亲属或本人享受低保。
二、申请所需材料
1.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
(4)按申请对象类型的不同需求提供以下材料,若出现类型重复时,优先以“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来申请。
a.低保家庭:①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其中必须包含被批准享受低保的最新起始时间);②户口本复印件。若因父母双亡等原因产生供养关系转移的情况,需由当地相关机构出具关系证明。
b.身患残疾:户口所在地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或本人残疾证。
c.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由二级学院出具“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花名册”2份并加盖公章(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下载)。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在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官网下载或者毕业班辅导员在陕电院就业工作群里下载,群号为:176766629。
三、组织机构
(一)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易兴芝
副组长:张 敏 卢荣军 吴世坤
成 员:闫彬志 李文艳 徐正超 郭 金 胡战利 张朝伟 李元鹏 王 鹏
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负责统筹指导全院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下设求职创业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主教学楼313)。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职责:
1.负责全院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协调和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求职创业补贴材料的审核工作;
2.严格按照上级关于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要求,做好宣传、材料审核、公示和上报工作;
3.指导、监督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抓好落实,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抓好材料审查关,同时将审查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文件内容包括公示时间和公示名单);
4.请各二级学院以院为单位将最终审核公示后的材料于2017年3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及电子版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张昌骞同志处;
5.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按照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文件的要求做好审核,审核的结果汇报学校领导,并向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结束后上报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和资助工作的领导、毕业班辅导员组成,具体负责二级学院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
电子工程学院 徐正超 通信工程学院 郭 金
计算机工程学院 周积科 软件学院 杨志发
经济管理学院 张朝伟 交通工程学院 李元鹏
二级学院职责:
1.负责本院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做好宣传及各班级材料的收集和审核工作;
2.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抓好材料审查关,同时将审查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文件内容包括公示时间和公示名单);
3.严格按时间节点上报,上报的材料包括:
(1)二级学院公示文件;
(2)《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需在备注一注明开户行名称,备注二注明享受的条件;
(3)学生个人材料按照文件中大标题“二、申请所需材料”的要求准备。
各二级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工作组人员研究学习文件,时间紧、任务重、材料多,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时间节点上报,圆满完成我院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
联系人:吴世坤 联系电话: 84159782
2017年1月10日
附件: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神禾三路268号
(029)85610683 85610685 85610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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